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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、废止和失效规范性文件...

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、废止和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

内政办字〔2019〕31号
2019-09-12
索 引 号11150000MB1945778L/2021-61293主题分类城乡建设、环境保护 \ 环境监测、保护和治理
发布机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文 号内政办字〔2019〕31号
成文日期2019-09-12公文时效有效
索 引 号11150000MB1945778L/2021-61293
主题分类城乡建设、环境保护 \ 环境监测、保护和治理
发布机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
文 号内政办字〔2019〕31号
成文日期2019-09-12
公文时效有效

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、废止和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

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》(内政办字〔2019〕31号)要求,我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。现将继续有效、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1.2019年生态环境厅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

2.2019年生态环境厅废止和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

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

2019年9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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